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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术权力是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学界的热点问题,本书在对这一问题进行多维分析的基础上,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提出了优化我国高校学术权力制度的思路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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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学术权力是高等教育治理中的一项重要权力,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从大学章程的视角探究高校学术权力在高校内部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从教授委员会的角度探究高校学术权力的愿景、制度与运行效果,从高校教师参与高校治理历史演进的维度探究高校学术权力的演进过程,从哈佛大学第27任校长萨默斯治理学校系列案例的角度探究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冲突。在对高校学术权力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优化我国高校学术权力的建议,以建立符合高等教育治理规律、学术发展规律并且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学术权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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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周世厚,男,1983年生,辽宁朝阳人,2010年7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获教育学博士学位。现为渤海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高等教育,出版著作《利益集体与美国高等教育治理:联邦决策中的利益表达与整合》,在《比较教育研究》《外国教育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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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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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CONTENTS
绪论
一、问题提出
二、文献综述
(一)关于高校教师参与高校治理的研究
(二)关于学术权力的研究
(三)关于大学章程的研究
(四)关于教授委员会相关制度的研究
三、研究设计与内容结构
(一)研究设计
(二)内容结构
四、研究价值与创新之处
章高校治理体系中的学术权力:大学章程维度的分析
一、概述
(一)研究问题陈述
(二)研究方法概述
二、高校治理中的大学章程
(一)大学章程的历史与现实
(二)大学章程的价值与意义
(三)目前我国大学章程建设中的重要议题:重构学术权力
三、我国大学章程中的学术权力:文本形式的分析
(一)大学章程中学术权力相关内容的呈现方式
(二)大学章程中学术权力相关内容的篇幅与比例
四、我国大学章程中的学术权力:组织结构的分析
(一)学术权力的辖属
(二)学术权力的职责定位
(三)学术权力组织设置及其权限
五、我国大学章程中的学术权力:运作机制的分析
(一)成员遴选机制
(二)审议与决策机制
(三)执行与反馈机制
六、我国大学章程中的学术权力:特征与问题
(一)大学章程中学术权力的特征
(二)大学章程中学术权力的现存问题
小结
第二章学术权力的愿景与实践:教授委员会维度的分析
一、概述
(一)研究问题陈述
(二)研究方法概述
二、应然层面的大学教授委员会制度
(一)本质:学术人员参与大学治理
(二)宗旨:保障学术自由与学术权利
(三)使命:促进学术与大学发展
三、规章文本层面的大学教授委员会制度
(一)教授委员会的性质与角色
(二)教授委员会的结构与运作
(三)教授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
四、现实维度的大学教授委员会制度
(一)教授委员会的现实运作及其成效
(二)教授委员会制度的现存问题
小结
第三章我国高校教师的学术权力:历史演进维度的分析
一、概述
(一)研究问题陈述
(二)研究方法概述
二、20世纪80年代:高校教师参与权
(一)学术界对高校教师参与大学治理问题的问题判定
(二)学界对高校教师参与大学治理问题的立场与愿景
三、20世纪90年代:高校教师的治理参与
(一)学界对高校教师参与大学治理问题的问题判定
(二)学界对高校教师参与大学治理问题的立场与愿景
四、2000年以来:高校教师的治理参与
(一)学界对高校教师参与大学治理问题的问题判定
(二)学界对高校教师参与大学治理问题的立场与愿景
五、教师参与治理:“问题域”变迁与现实变革
(一)“问题域”变迁:现实变革的表征与导向
(二)现实变革:“问题域”演变的基础与动力
小结
第四章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冲突:案例分析与冲突机理
一、概述
(一)研究问题陈述
(二)研究方法概述
二、哈佛大学内部治理的权力结构
(一)行政权力及其运作机制
(二)学术权力及其运作机制
三、校长的行政权力与个体性学术权力的矛盾与冲突
(一)矛盾与冲突的背景与始末
(二)矛盾与冲突的争议与焦点
(三)矛盾与冲突的影响因素
四、校长的行政权力与组织性学术权力的矛盾与冲突
(一)矛盾与冲突的背景与始末
(二)矛盾与冲突的争议与焦点
(三)冲突的影响因素
五、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冲突机理
(一)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矛盾与冲突的机理
(二)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矛盾与冲突的焦点
小结
第五章我国高校学术权力制度优化:思考与建议
一、宏观层面:我国高校学术权力制度优化的基础与前提
(一)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属性
(二)高校依法相对自治
(三)社会主义属性、依法自治与高校特质的整合
二、中观层面:我国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组合与协调
(一)党委领导与学术权力
(二)校长治校与学术权力
(三)学术权力的运行领域:以治学为本
(四)规约行政权力:由管理到转向统筹与服务
三、微观层面:高校学术权力的体系与运行
(一)学术权力组织的层级结构
(二)重心在下的学术权力体系
(三)学术权力运行的原则
(四)防范学术权力运行失范
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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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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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学术权力是当前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广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事关高等教育发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双一流”建设、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问题,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中的一个有待深刻认识和解决的问题。在健康的高等教育生态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学生权力构成了现代大学制度相互支撑又相互制衡的权力结构。学术权力及其制度建设事关未来大学生态的可持续发展。21世纪以来,我国高校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学术权力制度,并且在高校治理和学术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高校学术权力在制度设计和实践运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够完善之处,对高校学术权力相关问题进行探究具有重要价值。本书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对高校学术权力制度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高校学术权力制度的制度设计与运行实践、高校教师的学术权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冲突及其机理等问题进行探究,并对优化我国高校学术权力制度提出建议,以期望在我国形成既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又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学术权力制度。
绪论
一、问题提出
高等教育治理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法学等诸多学科共
同探究的领域。高等教育领域的治理,属于宏观意义上的管理范畴,围绕预期目标,在相应
的规则与规范内,借助一定的制度,对人、财、物、时间、空间等各种资源的分配、组织和
运行,以求目标的有效达成。在这个过程中,“权力”是高等教育治理基础、本质层面
的要素。
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高等教育又是整个教育系统中较为特殊的一个层面,其组织
结构、职能、形态都与基础教育领域具有明显差别。高等教育治理不同于政府机构、企业组
织、社会团队的管理。因而,高等教育治理中的“权力”也具有特殊性。那么,高等教育治
理中的“权力”什么样?对此,学界的观点并不一致。总体看,有“二元说”和“三元说”。
前者指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中存在着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两种权力,后者指高等教育治理体系
中存在着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学生权力三种权力。可以看出,高校中的学术权力是一个越
来越得到关注和认同的权力类型。
学术权力是当前高等教育学界的一个重要概念。学界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这个概念进行
界定。有学者认为,学术权力就是权力个体对学术事务进行管理时所具有的权力。例如,王
文华在《提升大学教师学术权力的对策研究》一文中界定到:“它是专家学者依据自身的学
术水平和学术能力对学术事务、学术活动施加影响和干预的力量。”王文华提升大学教师
学术权力的对策研究[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13(3):364-368.姚国荣、陆林在《论高
校教师的学术权力》中界定了“学术权力实际上是拥有专业知识而自发形成的一种学术魅力。
学术魅力一旦形成,它对高校的行政组织和全体师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对学校的学科建设
乃至全面发展起着内在的支配作用。”姚国荣,陆林论高校教师的学术权力[J].高等农
业教育,2008(1):49-52.我国高等教育研究者赵俊芳在《论大学学术权力》中提出一个更
能得到多数学者认同的观点,大学学术权力具有广义和狭义两个层次:广义的大学学术权力
以对象为标准,凡是对学术活动和学术资源进行控制或配置的能力均为学术权力;狭义的大
学学术权力主要以教师或学者为主体对大学学术资源的管理与配置能力。赵俊芳论大学学
术权力[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39-40.总体而言,学术权力是一种以学术
专业知识为合理性基础的专业权力,具有知识性、学科性、公众性、非强制性等特征,具有
维护学术秩序、保障学术自由、制衡行政权力、分配学术资源、进行学术评鉴等功能。
1学术权力是当前学界的热点话题之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国家
层面的教育改革文件,把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且认为这
是“建设有竞争力的高等教育”的必要条件。在这一背景下,高校的学术权力问题得到越来
越多的关注,成为研究热点。
高等教育的核心职能是人才培养,并在此基础上逐步衍生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职能,高
校的事务与工作均是围绕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学术事务展开。美国高等教育
研究学者伯顿·克拉克(BurtonRClark)曾经说过:“大学内的基本活动是学术性工作。”
也就是说,学术事务是高校的基本事务。在此意义上,在大学存在的多种权力中,学术权力
便是重要的权力之一。学术权力在学术层面和实践层面上均有重要影响。在学术层面上,
大学学术权力是教育政治学、教育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课题之一。在实践层面上,大学学术
权力是现代大学制度构建中的核心要素之一,是大学权力体系中的特有主体之一。随着中国
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快速推进,大学学术权力逐渐成为教育学、
管理学、政治学等学科领域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有学者与高校管理者从多学科视角,围绕
大学学术权力的相关内容展开研究,并取得了较丰富的研究成果。赵俊芳论大学学术权力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1,82.
2学术权力与学术自由
大学是探究高深学问和培养人才的场所,是探索真理、传播文明的场所,是不断进行知识创
造的场所。大学承担着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责任。大学作为一个学术文化机构
而存在,学术性和教育性是大学组织的基本属性,也是大学的合法性基础。李硕豪权力博
弈:一所中国大学内部权力运行的故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3.由于高校
以学术探究、学术传承为核心的职能特点,学术自由对其具有特殊意义。学术工作比其他工
作更依靠研究者的自由之精神、独立之人格,个人兴趣、根据专业素养而进行的自主规划、
自主决策尤为重要。学术自由是学者开展专业工作的必要权利和必要条件,保障学术人员在
公序良俗、专业伦理规约下独立进行研究、教学,不受学术以外的力量的干扰。对于学术事
务而言,学术自由如同其他的基本物质条件一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高校要实现知识
创新、人才培养等大学使命,保障高校学术自由的氛围是一项必要条件。
但学术自由和其他领域的自由一样,是一种有限度的自由和“秩序之上的自由”。周佳学
术权力的政治哲学基础[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1075.在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对学
术自由的保障不仅仅成为一种得到广泛认同的理念,而且形成了一系列制度体系,例如学术
评议会、教授委员会、教授联合会等,用以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专业的人管专业
的事”、避免“外行人干涉内行人”。借助这些具有决策、评审、授权、监督等功能制度中,
研究者的学术权利、学术自由转变为学术权力。或者说,学术自由和学术权利是学术权力的
合理性基础,同时在现代社会中学术权力又成为学术自由、学术权利的保障。然而,高校学
术权力自身也是一种“权力”,合理运用则造福于学术和学者,如果突破限制也会造成一定
危害。如何完善学术权力相关制度体系,既是一个迫切的学术问题,也是实践问题。
3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
在大学内部治理与运行中,各种事务可以分为学术事务和非学术事务(或行政事务)。与此
相对应,大学内部存在着两个突出的权力系统。一种是以行政管理组织结构为网络的行政
权力系统,另一种是以教授、专家、学者为核心,以“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
导委员会”“教师职务评定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为主体的学术权力系统。李子
江学术自由:大学之魂[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25.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
间的关系,是教育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长期关注的问题。
近十年来,高等教育学界集中探究了高等教育“过度行政化”问题,其本质是高校中的行政
权力过大,挤压学术自由,对学术权力的正常运作和学术事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当干扰。例
如,原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教授在其著作中就从管理者、研究者等多重视角反思过这一
问题。他指出,高校中“行政与学术的过度联姻”“官气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一些
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学者谋官,官谋学术”的现象,并不是说学者不能做高校的领导,
也不是说高校的领导不能做学术;但是过多的学者争着做领导,某些高校领导利用行政
资源谋学术,那就不太正常了。另外,“即使某些优秀的年轻学者较之以前老一辈的学者及
身上的‘学气’明显少了一些,而‘官气’却多了不少。”李培根认识大学[M].北京:
商务出版社,2015233-234.
长久以来中国高校客观存在着行政权力过大,学术权力不充分的现实状况。这已经严重制约
着中国大学的学术活力和创造力。在历史上,我国高等教育办学长期参照“苏联模式”,加
之特殊历史时期对阶级斗争和意识形态的过度强调,我国高校治理具有很强的计划经济思维
和管控色彩。改革开放以后,高校教师的身份逐步得到政治、经济、社会层面的认可,由此
前“需要接受改造的对象”逐步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高校学术自由、
学术权利日益得到保障。但总体来讲,高校“过度行政化”依然在很大范围内存在。大学学
术自由和大学自治之间存在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大学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
冲突。如果行政权力长期干涉学术事务,那么学术自由的法律条款就成了一纸空文,因此,
学术自由离不开学术权力的保障。李子江学术自由:大学之魂[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
出版社,201225.
4学术权力与教授委员会(教授会)
根据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社会变革与发展越来越呈现出以理念为先导的趋势。这
一点在高等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鲜明体现。大学自诞生之初就有其理念,即通过追求真理、增
加知识、培育人才服务国家与社会发展。鉴于大学所从事工作的特殊性,大学对学术自由具
有更高的需求,学术自由一度被认为是“大学之魂”。李子江学术自由:大学之魂[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序言.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学术
自由得以保障的历史时期也是高等教育发展成果丰硕时期,学术自由受到压制和侵夺的时期
一定也是高等教育发展暗淡的时期。尊重学术自由,“让自由之风劲吹”、“独立之精神,自
由之思想”等理念成为高校、学者的一种价值观念,也成为指导大学办学的价值观念。
我国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重要学者邬大光在探究“什么是好大学”这一问题时,提出“一所
好大学,一定是能够把教育理念转化为扎实行动的大学,”“践行理念就是要将愿景变为现实。”
邬大光什么是“好”大学[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8,(10):169-182.任何理念要转化
为现实,都必须经由一定的组织体系。或者说,合理的制度或机制则是理念成为现实重要的
中间环节。学术自由、学术权利以及由它们衍生出来的学术权力,作为一种理念要落地生根,
转化为现实,也需要系统的制度支撑。教授委员会制度(或者教授会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教授委员会制度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一部分,其形成与发展同样遵循“理念—制度—现实”
这一路径。基于此,课题团队把教授委员会(教授会)制度分为三个层面,即应然层面、规
章文本层面(制度层面)与现实运作层面。在应然层面,教授即大学,教授委员会是“教授
治校”的机制,教授通过教授委员会制度以独立、民主的方式行使其学术治理权、财政计划
权、人事管理权等权力。然而,应然层面的教授委员会并不等同于“制度形态”(即规章形
态、文本形态)的教授委员会。在我国,各高校在制定教授委员会章程时,在教授委员会职
责定位上把“教授治校”变更为“教授治学”,同时在制度设计方面也做了相应的更改。在
某种意义上说,这是理想形态的“应然”在实践中为适应现实而进行调整,也可以说是一种
“必要的妥协”。当然,我国高校规章层面的教授委员会也不等同于现实层面的教授委员会。
现实层面的教授委员会是各种“章程”中所设定的教授委员会制度的实际运作状况及其效果。
毋庸讳言,当前我国高校教授委员会实际运作中,制度“走形儿”“变样儿”的问题并不鲜
见,以至于“教授治学”的学术自由也经常受到干扰。可见,从理想层面到现行层面再到现
实层面的两次转变中,高校教授委员会所表现出来的是在多种因素影响下不断自我调适而形
成的折中状态。当前,教授委员会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有学者认为,我
国高校的教授委员会制度正步步趋近于人们的理想与预期;也有学者认为,我国高校的教授
委员会正与理想渐行渐远,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课题团队认为,这种争议在很大程度上源
于研究者视角与立场的差异,但同时也体现出众多研究者忽视了我国高校教授委员会在应然
层面、规章层面与现实层面的差异及其关系。
因此,系统认识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生态中的学术权力状况是一个有重要价值的问题。
二、文献综述
(一)关于高校教师参与高校治理的研究
1时间维度的分析
从时间上来看,不同时期与历史阶段,学界对我国高校治理中的教师参与问题的探究具有鲜
明的时代性与阶段性。由此,可将针对我国高校治理中的教师参与问题的研究分成三个大的
阶段。
从20世纪80年代初至80年代末,为该问题研究的阶段。从学界开始对高校治理中的
教师参与问题展开研究,到相关研究的逐年增多。这期间,学者们对我国高校教师参与大学
治理问题的探究主要表现为理论层面上的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初到90年代末为第二阶
段,学界对我国高校教师参与大学治理问题的探索与研究主要表现为开始采用比较研究与历
史研究的方式。进入21世纪为该项研究的第三阶段,学界对我国高校教师参与大学治理问
题的研究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这一时期主要以实证研究为主。
(1)高校教师的自身地位及其校政参与
20世纪80年代,我国已经开始关注高校教师参与大学治理问题。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
束,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推进拨乱反正、确立改革开放和科教兴国等基本治国方略之后,
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回归正常状态,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积极纠正“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偏失,
逐步开始了解西方发达国家的教育经验,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路径等。
首先,从高校教师的主体地位角度予以分析。在此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由于极左思想的影
响,党的正确的知识分子政策长期得不到落实,教师的主体地位长期得不到承认,教师被剥
夺了参与大学学术管理的权利,学术民主管理或流于形式,或遭到破坏。20世纪80年代以
来,高校办学恢复正常秩序,党的正确的知识分子政策得到贯彻。大学教师重新成为大学自
主办学的依靠力量,大学的学术民主管理机构陆续得到恢复重建。各大学普遍设立了学术委
员会及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尽管这些组织所行使的学术管理权是有限的,但不可否认,
教师民主参与学术管理的权利开始受到重视。”潘懋元中国高等教育百年[M].广州: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62-163.吉尔伯特在《美国阶级结构》中提到,现代社会中,
高校教师虽被视为中产阶级,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但其经济地位不高,社会和政治权力有
限。赵越胜在《燃灯者——忆周辅成》一书中记述了他次拜访我国当代著名学者周辅成
教授时,亲眼所见周老先生所居住的“简陋屋舍”。赵越胜燃灯者——忆周辅成[M].长
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119.这正是当时北大教师公寓的真实写照。当年,高校教师的
公寓极为简陋,教师的居住条件相对较差。我国著名学者江平先生在《沉浮与枯荣——八十
自述》中提到,青年教师面临的问题,就是大多数高校教师住宿条件太差。“学校分给
教师的宿舍,看上去更像是‘简易棚’,都是很破旧的房子。”江平沉浮与枯荣——八十自
述[M].法律出版社,2010202.美国高等教育研究专家菲利普·阿特巴赫(PhilipGAltbach)
在其著作《各国的学术性职业:对十四国的分析》(TheInternationalAcademicProfession:
PortraitsofFourteenCountries)中提到,“社会普遍贬低学术职业,即使是在教师地位极高
的日本,每5年一次的调查也同样显示出大学教授的声望虽仍维持高位,但依旧在下降。”
PhilipGAltbachTheInternationalAcademicProfession:PortraitsofFourteenCountries
TheCarnegieFoundationfortheAdvancementofTeaching,1996181.
其次,从高校管理体制的角度予以分析。朱九思在《高等学校管理的若干基本原则和方法》
(1983)中指出,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落实问题及高校内部管理等相关问题备受关注。刘克在
《高校学校管理改革的几个基本问题》(1984)中指出,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存在“权力
过于集中、基层缺乏自主权”等问题,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朱九思在《高
等学校管理的若干基本原则和方法》(1983)、刘克在《高校学校管理改革的几个基本问题》
(1984)、张力在《教授、专家担任高校管理职务后的“转型”》(1985)中分别提出,现代
化的高等教育管理是否应由教授出任高校的“高级管理职务”。
(2)高校内部的权力制衡体系及其参与校务管理
首先,从高校教师参与校务管理的角度予以分析。到了20世纪90年代,学界继续对高校教
师的身份与尊严问题进行反思和探究,但较以往更具广度与深度。于长慧在《俄罗斯高等学
校管理和师生的地位》(1999)中提出,如何解决好教师在参与高校内部管理中的地位问题
已成为首要任务。喻岳青在《20世纪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历史的若干启示》(1999)中指出,
历次运动中“打棍子、揪辫子、扣帽子”,使中国的知识分子仍忌惮于心,“左”的阴影尚未
完全消除,学者自由言论的权利受到过分压制。
其次,从高校内部的权力制衡体系的角度予以分析。陈学飞在《五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中几个带共性的问题》(1992)中,介绍了美、苏等五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形式。并指出,
至今尚不存在公认的理想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张凤莲在《美国经验: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
条件》(1994)中提到,如何调整高校内部的管理组织结构,赋予高校教授哪些具体的权利
尤为重要。陈玉琨等人指出,如何实现由教师参与决策的咨询委员会的实际作用,是我国高
校内部管理应着重关注的问题。
(3)学术权力与自由及高校内部治理
进入21世纪,随着“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学术自由”等新概念的出现,标志着国内学
界对高校组织结构、教师地位的认识日益成熟与深入。
首先,从高校学术权力和学术自由的实然角度予以分析。沃特·梅兹格(WalterPMetzger)
在《美国大学时代的学术自由》一书中指出,“学术自由是大学不可或缺的特征。”WalterP
Metzger美国大学时代的学术自由[M].李子江、罗慧芳,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152.侯定凯在《象牙塔是平的——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新进展》中指出,“学术自由涉
及学术人员的地位。”侯定凯主编象牙塔是平的—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新进展[M].华东师
范大学出版社,2010103.毕宪顺在《制约与协调:高校内部管理变革的使命》(2011)中
指出,如何使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互平衡与协调是重点问题。约翰·S·布鲁贝克在《高
等教育哲学》中指出,“在学术决策中只有少数人具有发言权。”[美]约翰·S·布鲁贝克
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39-42.伯顿·克拉克在
《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中提到,与行政权力相比,美国高校内部由教
授执掌的学术权力比较软弱。阿萨·诺里斯(AsaSKnowles)在《世界高等教育百科》(The
InternationalEncyclopediaofHigherEducation)提到,我国高校内部存在着行政权力过大、学
术权力过小的现象。教授,特别是没有行政职务的教授在治学中的作用很小。王长乐在《让
大学像大学》一书中指出,“高等学校内部缺乏自由之精神。”王长乐让大学像大学[M].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101.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在《现代大学论——美英德大学
研究》中指出,“与过去相比,现在人们依然愿意牺牲较高的薪水甚至较有权势的职位,以
换取在牛津和剑桥大学的学术权利。”[美]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现代大学论—美英德大
学研究[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264.
其次,从高校内部的治理结构角度予以分析。张德祥教授在《高等学校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
力》一书中指出,高等学校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两者之间的冲突贯穿于高等学校的整个运
行过程。“因此,二者的协调与整合是高等教育学校内部权力运行需要关注的焦点。”张德祥
高等学校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M].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5.伯顿·克拉克在《高
等教育新论——多学科的研究》中指出,由于大学内部“官僚组合主义”的存在,致使学者
与专职行政人员相互对立。”[美]伯顿·克拉克高等教育新论—多学科的研究[M].杭
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45,117.华勒斯坦在《学科·知识·权力》中提到,“高校教
师只有被管的份儿,在参与高校内部管理方面缺乏相应的决策权。”华勒斯坦学科·知识·权
力[M].北京:三联书店,1999131.约翰·范德格拉夫在《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
理体制比较》中指出,“学校内部的初级教师和少数高级教师常常抱怨无权。”[加]约翰·范
德格拉夫等编著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1124.
2观点维度的分析
(1)执行相关政策,给予高校教师充分的信任与尊重
潘懋元指出,师道尊严是大学自治的基石,香港政府在教育上就做出了巨大的投资,高等教
育开支约占其教育经费预算总额的三分之一。高等学校教师的薪金也属国际之列。要使
教师敬业、乐业,社会各界应尊师重道,相关部门机构理应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意见,并维
护大学教师崇高的专业地位及社会地位。约翰·布鲁贝克在《高等教育哲学》中提出,“教
授终身聘任制的确立,可以保护那些已经通过试用期的教师不被解雇。”[美]约翰·S·布
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38.伯顿·R·克
拉克在《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中提出,“终身教职可以起到提高教师地
位的作用。”[美]伯顿·R·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M].杭州:杭
州大学出版社,199493.
(2)赋予教授担任高校管理职务的权利
张力等人认为,教授担任高校管理职务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陈俊忭等人指出,
只有吸收专家参与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加强民主监督,才能建立中国特色的高校内部领导
新体制。陶爱珠等人提出,各高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师代表大会制,增强教师参与高校管理的
参谋咨询作用。
(3)改善高校教师在大学管理中的地位
陈玉琨等学者提出,应健全我国高校的权力制衡体系,增强教授在学校事务中的决定权。张
凤莲等人提出,要大胆提拔和聘任高水平的教授,充分发挥教授在参与高校决策时的作用。
周清明等人提议,赋予教师更多参与学校管理的机会。
(4)营造学术自由的氛围
龚放等认为,“教授在学术方面有发言权。”赵文华、龚放现代大学制度:问题与对策[M].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20.伯顿·克拉克在《高等教育新论》中提出,纵观世界上的
一流大学,无论属于哪种权利类型,无不基于对学术自由的守望。并认为“教授团体是大学
的核心资源,其学术活动保证着大学的威望。”[美]伯顿·R·克拉克高等教育新论[M].
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1.159.于长慧等人呼吁要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学
术研究环境。周光礼在《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大学学术自由的制度分析》中提出,“思
想只有通过语言行之于外才能成为学术。”周光礼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大学学术自由的
制度分析[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355.喻岳青等学者强调高校应尊重教师
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力。
(5)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互制衡
宋永刚、谢安邦等学者提出,应保障高校学术研究中学者们的学术自由权利。张维迎在《大
学的逻辑》中提出,“承认终身教职制度有助于保护学术自由。”张维迎大学的逻辑[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27.胡金平、顾爱民等学者认为,应广泛听取教师的建议、
不断地提升学者的地位、权衡并协调好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甘永涛等人建议,
应赋予教师更多的学术参与权和参与高校治理的权利,协调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
毕宪顺等学者提出,应确立教授治学、民主监督的高校管理体制框架。
(二)关于学术权力的研究
1关于学术权力内涵的研究
有相关学者对学术权力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徐文娜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权力结构研
究》一文中提到“广义的学术权力以对象为标准,泛指对大学内部学术活动和学术资源管理
的一切权力;狭义的学术权力指大学学者对大学学术事务的直接管理和控制”。别敦荣教授
是从广义上界定学术权力的内涵,他认为,“学术权力指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力。”李承先是从
一般意义上界定学术权力的内涵,他认为“学术权力是学术组织的权力。”秦惠民是从狭义
上界定的,他认为“构成学术权力基础的是专家的学术专长,其行使只能是基于行使人从其
学科专业背景出发所形成和达到的专业水平和学术能力。”
宋伟认为“大学是以知识的传承、储存、研究、创造和发展为主要任务的学术型社会组织,
大学组织的学术性是学术权力的本源,而学术管理则为大学学术权力的存在提供了现实基
础。”赵俊芳教授认为“大学学术权力的合法性主要从‘形式合法’和‘实质合法’两个方
面来加以分析认识。”
2关于学术权力重要性的研究
学术权力的运用对于高等教育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
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
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
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
2014年,*颁布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其中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依法设立学
术委员会,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并以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
学术机构。”
3关于大学学术管理的研究
有部分学者针对学术管理方面进行了研究。梁明伟在《大学学术管理研究综述》中对学术管
理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从大学学术管理存在的弊端及其成因,针对问题提出一些对策两方面
对大学学术管理进行探讨。
针对学术权力目前存在的问题,例如学术腐败现象,学者们认为学术权力的扩张需要有限度,
并应对其进行规制。赵春华认为“权力的非理性化倾向会给社会带来很多问题,大学学术权
力也是如此。若要遏制权力的非理性化,必须以法律制度规制权力,以权力规制权力。”
4关于学术权力现存问题的研究
学者们关于这类研究关注的重点是对于学术权力存在的问题探索。
有一部分学者是从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存在着冲突的角度来分析其中的问题,例如,王
英杰在《大学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冲突解析——一个文化的视角》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
学术权力在价值判断和理念上不断被呼吁和重视,然而学术权力的弱化甚至缺位和行政权力
越位的权利冲突现象依然持续,甚至在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和新管理主义思潮强化的现实背景
下,这种冲突现象愈加激烈。”肖磊和石卫林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冲突的制度求解——
基于23所大学的章程文本分析》中指出,“由于我国大学章程规定行政或非行政的学术人员
均可参与学术委员会,他们在学术事项上或具有决定权,或具有审议权等其他权限,难以明
确说明其是防范性还是协调性规章制度。”
有些学者是从教授治学和教授治校这个方面进行探讨学术权力问题。王文杰和张莉在《“教
授治学”的困境与“大学章程”的破解之道》中指出教授治学与教授治校看似相同,实则不
同。一字之差,一法之差。教授治学中的“学”与教授治校的“校”乃为一字之差;教授治
学,教授在大学的学术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教授具有充分的学术自由权。教授忠实于自己
的学术圈,让他们拥有属于自己的学术权力;教授治校,教授会涉及行政圈。此时的教授不
仅有自己的学术权力,还有一些行政权力会掺杂其中。此为一法之差,即方法的不同。由外
及内,由内及外。外部即政府方面,内部即大学本身。其一,大学与政府的关系需要明确。
大学与政府围绕着其目标各自在其职责与使命范围内运行,形成良性的相互关系。其二,大
学内部权力需要明确。大学中存在两种权力,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需要明确区分这两种权
力。此前两种权力的交织会产生问题,因此需要具体划分权力的界限。
有学者从提出解决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存在问题的办法来着手,进而讨论学术权力问题。龙
海涛在《促进高校“去行政化”,探索“教授治学”——〈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解读》
中指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界限不清,容易产生问题,而《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
制定解决了学术权力存在的一些问题。
(三)关于大学章程的研究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我国各高等学校需要制定大学章程。殷爱荪、许庆
豫在《试论我国高等学校章程的制定和实施》[8]一文中探讨了与大学章程相关的内容。在
此之后,关于大学章程的研究才开始逐渐被学者们关注。
1关于大学章程起源的界定
关于大学章程起源的界定,专家、学者等都对此进行了相关阐述。
有一部分学者对大学章程的起源进行了相关探讨。黄福涛在《外国教育史》中指出“大学章
程(亦称为大学宪章)是伴随欧洲中世纪大学诞生而产生的。当时国王或教皇给大学颁发允
许其开设课程、聘请教师、制定学术标准等的特许状(charter),这些特许状作为取得合法
自治权力的载体开启了大学章程的历史先河。”刘香菊和周光礼在《大学章程的法律透视》
中也提到大学章程被普遍认为是起源于中世纪大学的特许状。由特许状和章程构成的“大宪
章”(MagmaCharter)赋予学校很多权利,同时也赋予师生很多权利。
2关于大学章程地位及性质的研究
张文显和周其凤在《大学章程: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中指出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载
体。陈学敏在《关于大学章程的法律分析》一文中指出大学章程应该具有法的基本特性。张
淑敏和吕晓东在《大学章程与大学治理——基于〈东北财经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的思考》一
文中有对大学章程属性的研究。王丽坤在《基于大学章程建设的学术领导力研究》中指出“大
学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是高校进行自主管理、保障学术自由和校园秩序良性运行的
规范性文件,是中国现代大学设立的制度性根基。”湛中乐和徐靖在《通过章程的大学治理》
中提到了大学章程的属性。陈立鹏在《大学章程研究——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指出“大学
章程是大学办学的基础性文件,是大学成为法人办学组织的条件,是政府、社会及大学
自身依法治校的重要依据。”王国文、王大敏、蒋超、米俊魁等人分别在《学校章程的法律
分析》《学校章程初探》《大学章程价值研究》中指出大学章程是大学自律性规范文件。
3关于大学章程生效程序的研究
在《高等教育法》中提到了大学章程的生效程序。金一超在《从审核到立法:论大学章程的
生效程序》一文中提及大学章程的生效程序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学校内部制定通过大学
章程后,再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二是仅在学校内部通过即宣告章程生效”。
有相关学者对大学章程的要素进行分析。马陆亭和范文曜在《大学章程要素的国际比较》中
探讨了大学章程的要素,其中提到大学章程的外部关系要素,大学章程的内部治理要素和我
国大学章程制定所涉及的要素内容探讨。赵玄在《章程视野下大学成员及其权利保障比较研
究》中指出,“应将‘大学成员’作为独立的章节列于大学章程前部,大学章程应充分体现
保障大学成员‘程序权利’的理念,大学章程应对大学成员的权利保障和救济机构详加规定。”
4关于大学章程价值的研究
侯佳和司晓宏在《民国时期大学章程文本的要素分析及其启示》中指出,“章程应界定学院
‘职、责、权’的范围,应彰显‘教授治学’的大学理念,应根据学校特色确定‘办学目标’。”
王延明,李杨和邹晓红在《大学章程的价值——从法律、文化、制度价值视角进行研究》中
指出“大学章程是大学设立的法律基础,是大学有序运行的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章程宣扬大
学理念,维护学术自由,大学章程指导和约束着大学的运行,鞭策和激励着大学的发展,作
为制度为大学运行提供依据,为现代大学的发展提供依据,为高校发展提供完整的制度体
系。”
佘远君和梁永超在《大学章程建设背景下高等教育评估改革的若干思考》中提出“大学章程
对国家而言,是沟通高校与政府的桥梁,是便于政府宏观管理大学的规范性文件;对高校自
身而言,是依法治校,自主办学的科学指导;对社会而言,是社会各利益主体参与高校办学,
监督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5关于大学章程优化的研究
这类研究关注的重点是大学章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提出的相应措施。符琼霖在《对*首批
核准的六所大学章程分析与建议》中指出大学章程文本内容还需要完善,可操作性有待加强,
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理论界对于大学章程制定主体存在着争议。陈立鹏、聂建
峰[23]、李政、贺凤美、张洪志认为大学章程的制定主体是举办者。杨晓波认为大学章程
的制定主体是办学者。陈立荣和严俊俊在《大学章程: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制度保障——
对大学章程制定主体的思考》一文中指出大学章程的制定主体是混合的。姜国平在《论我国
公立大学章程制定主体》一文中对大学章程制定主体进行了相关探讨,并对出现的问题提出
了一些对策,认为大学章程制定主体在制定章程的过程中需要一些配套措施。蒋蕾在《中外
大学章程制度体系建设比较研究》[28]中通过对比中外两国的大学章程制度体系的情况,
认为我国大学章程制度体系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与建议。
(四)关于教授委员会相关制度的研究
教授委员会是由学校部分教授或教授代表组成,它主要从事学术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同时也
是直接制定学校学术政策的制度性组织。有关教授委员会的研究一直是国内外高等教育研究
中的重要领域。
1时间维度的综述
从时间上来看,对教授委员会的研究及其观点分为国内和国外研究两个部分。我国教授委员
会的研究分为两个阶段,民国时期大学教授委员会(1912—1949年)称为教授会,这一阶段
我国的学者对教授会的研究主要是倡导教授治校,以蔡元培、梅贻琦、胡适、徐特立、竺可
桢等学者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学教授委员会(1949年—至今)为第二个阶段,这
一阶段又可以具体划分为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以前、改革开放以后的大学教授委员和
2000年以后的大学教授委员会。我国学者既有倡导教授治学,此派学者以张正峰、史宁中、
张君辉等学者为代表,也有学者倡导教授治校,例如周川、黄旭、萧超然、毕宪顺等学者。
(1)民国时期关于教授会制度的研究(1912—1949年)
1910年《学部官报》百一十五期中提到近代大学教授权力的萌芽是《京师大学堂章程》,
亦是后来蔡元培提出的《大学令》中规定的“评议会”雏形,教员们(以前称教习)也有了
参与大学事务管理的权力。1917年,蔡元培在执掌北大期间“教授治校”管理体制实施步
骤是:步,设立评议会。大学评议会原本是蔡元培在1912年任*长时提出的,但
是北京大学由于受到相关规定的限制并未实施,仍然是以校长的决策为主。直到蔡元培执掌
北大后制定《大学评议会细则》之后才得以实施。1917年大学评议会规则[G].国立北京
大学廿周年纪念册191713-14.第二步,组建各个学科教授会。北大根据各个相近的科目
组成不同的部,每部分别设立教授会组织,成员是教授、讲师和外国教员。1917年学科教
授会组织法[G].国立北京大学廿周年纪念册191715-16.1919年,北京大学实行废门改
系政策,设立14个系,各系成立教授会。各系教授会的任务是:负责规划本系的教学工作,
诸如课程设置、学生成绩的考核、教科书的采用、教学法的改良等。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纪
念号开会词[M].蔡元培全集(第四卷)北京:中华书局,1989.296.近代大学教授权力
确立的基础是民国时期的《大学令》,它是我国教授治校制度之始。
梅贻琦掌管清华时,建立教授会,成员以全体教授及行政部门各主任组织之,由校长为主席,
教务长为副主席。梅贻琦中国的大学[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233-35.我
国著名哲学家张东荪于1948年在《知识分子与文化的自由》一文中提出教授们应团结起来,
用自己的力量来保护已有的自由主义萌芽,不要依靠政治力量的帮助。
(2)1949年以来关于教授委员会制度的研究
1949年至1976年前后有关教师地位权力的论述中认为教师地位极其低下,学术治理权相对
较少。在1958年9月20日的《人民日报》中刊登一篇关于教师身份、地位与权利的文章,
文章中提出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政治挂帅,从而逐渐形成一整套制度架构,包括教育
人事制度、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等等。《选集》《五年来新中国的高等教育》等文献探
讨了1949年至1976年前后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状况及其高校教师参与高校管理的问题。这
些文献认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我国所确立的高等学校校(院)长负责制受到苏联高等
学校行政首长“一长制”的影响,校长是高等学校的行政负责人。但是由于这一时期反
右派斗争扩大化,知识分子被冠以“右派”“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等帽子。大学教授自然无
法获得应有的高校管理参与权。
改革开放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影响,新设立的教师组织在性质上还只是学校工作的咨询机
构,条件上不具备学术事务的立法和决策功能,因而很难发挥实质性的作用。1998年之后,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研计
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这一时期,通过对历史的反思与回顾,
探究高校教师的权利与权力,是学界关注的一个重要主题。冯友兰在《三松堂自序》中讨论
了西南联大时期的高校风气、管理制度与学人风骨。冯友兰三松堂自序[M].上海:三
联书店,198478.萧超然在评论梅贻琦执掌清华大学期间的成就时认为,梅贻琦始终以民
主思想、学术自由的开明政策为治校原则。萧超然北京大学校史(1898-1949)[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342.正是因为这样,才使教师们的地位得到尊重。
三、研究设计与内容结构
(一)研究设计
1研究思路
在现代大学制度中,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学生权力构成了现代大学制度相互支撑又相互制
衡的权力结构。在三者之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更为重要,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更为复杂。
在理想状况下,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各自具有比较清晰的界限、范围,同时又相互依存、相
互支撑、相互尊重,其目的是共同促进高校发展、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但在实际中,二者
的边界是模糊的,在不同社会制度、社会文化中具有不同的关系样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
相互博弈、相互竞争和“此消彼长”的关系。我国高等教育领域近20年来所出现的高校“行
政化”与“去行政化”的研究特点,正是我国高校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互博弈与竞争的
体现。从世界高等教育治理特征看,英、美、德等国家的高等教育治理中学术权力的影响要
高于行政权力,相比之下,我国高校中行政权力的影响更大,在一定程度上大于学术权力。
这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去行政化”呼吁和改革的重要原因。高校“去行政化”与彰显学术权
力具有一致性。
高校治理中,制度设计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2000年以来我国高校出现了一次制定或修
订大学章程的改革。学术自由、学术权力通过相应的制度(例如教授委员会、教授会等机制)
被写入大学章程,整合到高校的内部治理组织架构之中。这一过程可以视为“去行政化”改
革、强化教授治校(以及教授治学)和高校治理优化改革的成果一项。而这是在此前长期演
化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当下我国高等教育生态中,高校学术权力及其制度实际存在着三种形
态,即应然形态(理论上的理想形态)、规章文本形态(正式颁布施行的制度设计文本)和
现实运作形态(真实的运作状况与效果)。三种形态也是分析高校学术权力及其制度的三个
维度。
在实践运行中,高校学术权力制度的本质是吸纳学术专业人员参与高校治理,为其提供一个
具有合法性、稳定的参与机制。高校教师是学术权力主要的拥有者。学术权力的职能主要
包括维护学术秩序、保障学术自由、配置学术资源、进行学术评鉴等方面,或者说,高校学
术权力制度的运行,就是高校专业学生人员通过特定的程序,按照相应的规则,进行相应学
术事务的处理。在此过程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具有交叉的。在理想状态下,二者相互
支撑、相互尊重,但也存在着相互冲突与矛盾。因此,探究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冲突及其
机理是必要的。
鉴于对我国高校学术权力的如上认识,课题团队在进行本课题的研究设计时主要依据三个相
互关联的思路:
①先进行针对现实问题的系列实证研究,在实证研究基础上探索优化我国高校学术权力制度
的思考与建议。
②先对高校学术权力的制度设计进行研究,再对高校学术权力的实践运作进行研究。
③先进行较为宏观的研究,再开展微观问题的研究。
基于这些考虑,课堂团队将所探究的核心问题分解为如下具有逻辑关联的分支问题:
,从高校内部治理的整体图景开始本研究:在高等教育内部治理体系中,学术权力处于
何种地位,具有哪些制度设定?对这一问题的探究,主要从大学章程的角度切入。大学章程
是高校内部治理的整体性、全局性和根本性的文件,被喻为“大学的宪法”。因而,在
研究中,笔者从大学章程(制度)的视角,重点分析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以来大学章
程中对学术权力的赋予、保障、限定以及现存问题等内容。
第二,聚焦到高校学术权力本身:高校学术权力制度的设计愿景和运行效果?各高校内的学
术权力具有多种主体,如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学术伦理委员会等等,这
些组织在不同学校的差别较大。教授委员会是其中较为特殊的一个组织,其职能范围更广、
受关注度更高。鉴于此,本研究从“教授委员会”视角切入,以其作为主要案例,分析我国
高校学术权力的运作。重点探究我国高校学术权力的三种形态,即应然形态(理论上的理想
形态)、规章文本形态(正式颁布施行的制度设计文本)和现实运作形态(真实的运作状况
与效果),分析三种形态之间的分歧与关联。
第三,由前面侧重于制度设计的探究,聚焦到学术权力主要的拥有者,即,高校专业学术
人员:这一群体是如何参与高校治理的,经历了怎样的演进过程?本研究从高校教师参与高
校治理历史演进的视角,分析高校学术权力的另一个侧面。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我国高
校教师从是否属于“工人阶级”的政治社会身份争议,到政治社会身份问题得以解决并获得
越来越多的参与学校管理事务的权利,再到近十年来明确被赋予制度化的“学术权力”。
就我国而言,高校教师的学术权力是由行政权力授权和赋予的。我国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
力由此前“不合理的平衡”逐步转向“更合理的平衡”。在这个转型与过渡的过程中,出现
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和博弈正是达到更高水平平衡的必然过程和
必要途径。
第四,学术权力实践运行中的冲突与博弈: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为何冲突,如何冲突?
在现代大学中,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是一对“矛盾”,双方“互相依存又互相斗争”,即便是
在学生权力制度发展成熟的高校中这种“矛盾”也同样存在。对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
冲突进行深入分析,必须要借助典型案例。因此,笔者以在国际高等教育领域引发巨大关注
和长期讨论的哈佛大学第27任校长萨默斯治校与辞职的系列事件为案例,分析高校内学术
权力与行政权力冲突的过程,并在案例基础上提炼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冲突的机理,以更
好地认识和解决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的问题。
第五,后聚焦到关系到本研究价值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建设和优化我国高校的学术
权力制度?在从不同维度对高校学术权力进行分析后,根据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探索
具有可行性、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的学术权力制度体系,提出完善当前我国高校学
术权力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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