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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续资治通鉴》是续写司马光《资治通鉴》的代表作,从宋代开国记至元代末年,是一部完备的宋辽金元编年史。
《续资治通鉴》以宋朝为正朔,按年记载两宋和同时的辽、金、蒙古北方民族王朝史事,便于对照阅读,整体把握历史大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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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北宋著名大臣、史学家司马光编写的编年体史学名著《资治通鉴》,记事止于宋代开国之前一年(959),而清代毕沅的《续资治通鉴》从宋太祖建国(960年)开始续写,直到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共220卷,展示了宋、辽、金、元四朝兴衰治乱的历史。
《续资治通鉴》记述详明简要,考证严谨,编排合理,受到近代思想家梁启超推崇,被评价为《资治通鉴》好的续作。
1956年亲自指示的标点本《资治通鉴》出版之后,《续资治通鉴》标点本也在1957年出版,已经通行60余年。现将《续资治通鉴》转为简体横排,纳入《中华国学文库》,便于大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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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毕沅(1730—1797),字秋帆,自号灵岩山人。江苏镇洋(今江苏太仓)人,清代著名学者。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廷试,授翰林院编修。累官至河南巡抚、湖广总督。毕沅师从沈德潜水,于经史小学金石地理之学无所不通,有《续资治通鉴》,又有《传经表》、《经典辨正》、《灵岩山人诗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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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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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点续资治通鉴说明
清康熙中,徐乾学以明人陈桱的通鉴续编和王宗沐、薛应旂两家的宋元资治通鉴疏舛过甚,于是邀请万斯同、阎若璩、胡渭等纂成资治通鉴后编一百八十四卷。这部书虽是出自几位名家之手,且已著录于四库全书,但缺点仍然不少,因之毕沅又约人重加修订,于乾隆末年完成续资治通鉴二百二十卷。
续资治通鉴比资治通鉴后编晚出约一百年,有些重要的资料,如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之类,徐乾学等未能见到的,毕沅等都见到了,所以能有不少的增补改正,就质量上来看,它的确达到了“后来居上”的地步。但这并不是说它已无可非议之处,它的大大小小的错误还是很多的。不过,水平确已超过以前诸作,而且对于了解宋、辽、金、元这一阶段史实来说,终究有一定的用处,因此我们把它略事校补,标点重印出来,以供学习历史的人们做参考。
续资治通鉴初刻仅至一○三卷,其馀一一七卷是嘉庆六年冯集梧补刻的,这次标点排印工作所根据的就是冯氏补刻本。现将标点和校补的办法分述如下:
一、标点、分段
除破折号(——)、曳引号()和疑叹号(?!)以外,其馀一般通用的标点符号,在标点这部书时都使用了,有些用法需要在这里说明。
(一)人名标号
凡庙号、谥号、尊号,一律加标号。如“太祖”、“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应元崇德仁寿慈圣太后”。
爵名如“淮海国王”、“晋王”、“咸安郡王”、“魏国公”、“昏德公”、“违命侯”之类,在爵衔之上有的冠以地名,有的冠以封号,为求统一起见,一律于爵衔之旁加标号。惟如“辽主”、“金主”之类,因主字为泛称,其旁不加标号。
有的人名和官名往往连在一起称呼,则作为一个名词,连同官名加标号,如“司马相公”、“童太师”、“吕司空”等是。也有在人名之上加封爵的,则分别在封爵与名字之旁加标号,如“辽王杲”、“梁王宗弼”等是。
(二)地名标号
凡地名,不论所指区域大小,一律加标号。如“中华”、“湖广行省”、“山南东道”、“东路”、“临潢府”、“韩州”、“析津县”、“河西务”、“小吴埽”、“栲栳砦”、“汴河”、“中条山”、“景福殿”、“龙图阁”。
河如指黄河,江如指长江,也加标号;一般泛称江河则不加标号。
凡民族专名,同地名一样加标号;但有时民族专用名词变为普通名词,则不加标号。如“胡”、“夷”在从前本各有所专指,到宋代已变为浮泛的名称,所以都不加标号。
(三)代名标号
朝代名有时加次序、方位及统治者姓氏,以示区别于其他同名的朝代,则连同所添之字加标号,如“前汉”、“后汉”、“西晋”、“东晋”、“曹魏”、“元魏”。
(四)书名标号
凡简称书的作者及其所作之书,如“李氏续长编”、指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薛鉴”指薛应旂宋元资治通鉴。则加人名标号及书名标号。
歌舞名称,如“文德之舞”;历法名称,如“会天历”,皆加书名标号。
(五)引号
凡互相问答之语加引号,续资治通鉴正文及考异引书皆加引号。至于诏令、奏议,视其行文语气,酌加引号。
一般人常说的成语也加引号,如“杨存中号为‘髯阉’,以其多髯而善逢迎”。
(六)分段
原书一卷中,每年提行;一年中,依事分段,各空一格。现将年分独立成一行,顶格排印。年下纪事,每段一律提行,首行低两格排,加标1、2……等号码,藉以保存分段面目。至每事细为分段,则不标号码,表示是此次校阅者所加。但冯刻本分段,间有应空格而不空格、或不应空格而误空格处,现在都纠正过来。
二、校补工作
续资治通鉴修得既不够精审,刻得也不大仔细,以致讹脱颠倒的地方很多。我们根据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和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秦缃业等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以及叶绍翁四朝闻见录、周密癸辛杂识、陶宗仪辍耕录等书,作了一点初步校补工作,现在分别举例于下:
(一)讹误
凡校出讹字,就于该字下面用方弧〔〕括注正字,字体和原文一般大小,如:
1.卷三,宋太祖乾德元年十二月殿中侍御史郑起贬官一条,原文将“中”字误作“前”字,现在改为:
以殿前〔中〕侍御史郑起为西河令。
2.卷一二四,宋高宗绍兴十一年十月胡世将奏吴璘战功一条,原文“据提刑蕃人供”,其中“提刑”是“捉到”之误,现在改为:
据提刑〔捉到〕蕃人供,金国中称璘有“勇似其兄”之语。
(二)遗漏
凡校出遗漏,就用圆弧( )括注其应补字句,字体也和原文一般大小,如:
1.卷一一五,宋高宗绍兴五年闰二月,原文:帝顾赵鼎曰:“枢密非故也,……”一条,因删节草率,致将赵鼎所言误作宋高宗的话,现在这样增补:
帝顾赵鼎曰:(“已与卿议定,今参知政事并兼权枢密院矣。”鼎曰:)“枢密非故也,……”
2.卷一一六,宋高宗绍兴五年十二月,原文“金主以鲛鱼皮为甲”一条,也因删节草率,致意义大谬,现在这样增补:
是冬,金主(以蒙古叛,遗领三省事宋国王宗磐提兵破之。蒙古在女真之东北,其人劲悍善战,)以鲛鱼皮为甲,可捍流矢。
(三)衍文
凡校出衍文,就在该字句下用圆弧()括注“校者按:某字或几字衍”,字体排小五号,比原文小一些,如:
1.卷一,宋太祖建隆元年正月,马军都指挥使高怀德职衔误衍“步”字,现在这样注明:
以宁江节度使、马步(校者按:步字衍。)军都指挥使常山高怀德为义成节度使、殿前副都点检。
2.卷一五七,宋宁宗嘉泰四年七月,免两浙逋租一条,误衍“州县”二字,现在这样注明:
辛未,蠲两浙州县(校者按:二字衍。)阙雨州县逋租。
(四)颠倒
凡校出次序颠倒,就在该条下注明“校者按:此条应移某条前或后,或某年某条前或后。”按语括以圆弧,用小五号字排印,如:
1.卷二一○,元顺帝至正十一年十一月,中书省请禁军马踏践田亩一条,本是至正十二年正月的事,误载于此,现于该条下注明:
壬子,中书省言:“河南、陕西、腹里诸路,供给繁重,调兵讨贼,正当春首耕作之时,恐农民不能安于田亩,守令有失劝课。宜委通晓农事官员,分道巡视,督勒守令,亲诣乡村,省谕农民,依时播种,务要人尽其力,地尽其利。……仍命总兵官禁止屯驻军马,毋得踏践,以致农事废弛。”从之。(校者按:此条应移下年4前。)
2.卷二一二,元顺帝至正十五年十二月己未,哈玛尔矫诏害死托克托一条,误列于己巳之后,(己未在己巳前十天。)现于该条下注明:
己未,哈玛尔矫诏遣使赐托克托鸩,遂卒,年四十二。……托克托……以惑群小,急复私雠,君子病焉。(校者按:此条应移58前。)
(五)重复
凡校出重复,就于各条酌加“校者按”指出,括以圆弧,用小五号字排印,如:
1.卷九四,宋徽宗宣和五年正月丁巳,卷九五,宣和五年五月癸酉,载和勒博称帝被杀,宣和五年八月乙未,又载萧幹称帝被杀。和勒博即萧幹,此因名字不同误为二事,现在于前两条分别予以注明:
宣和五年,春,正月,丁巳,辽知北院枢密事奚王和勒博旧作回离保,今改。(校者按:回离保,一作夔离不,即萧幹也,下文又有萧幹为奚帝事,谬复。)即箭笴山自立为奚国皇帝……
宣和五年,五月,癸酉,和勒博旧作回禽〔离〕保,今改。南寇燕地,败于景、蓟间,其众奔溃,耶律裕古泽旧作与古哲,今改。等杀之。……(校者按:卷九十四,宣和五年正月书和勒博称帝,至此书被杀,下文又云萧幹为其下所杀,萧幹即和勒博,一事重出。)
2.卷一九一,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五月庚申,载“伊实特穆尔进秩太师”,戊寅又载“以伊啰勒为太师”,实则伊啰勒即伊实特穆尔,此处又因名字不同误为二事,现在于前一条予以注明:
至元三十一年……五月……庚申,……伊实特穆尔进秩太师,赐以上方玉带……(校者按:此与18“以伊啰勒为太师”重复,因伊实特穆尔即伊啰勒也。)
(六)疑误
凡校出疑有脱漏或重复处,都加“校者按”指出,括以圆弧,用小五号字排,如:
1.卷七,宋太祖开宝七年三月,载辽使耶律昌珠聘宋,卷八,开宝七年十一月,又载辽使耶律琮致书请与宋修好,两条疑为一事重出,耶律昌珠似为耶律琮之契丹名字,现于两条下各予注明:
开宝七年……三月,遣使如辽,辽使涿州刺史耶律昌珠(旧作昌朮。)加侍中来聘,议和。(校者按:此条从辽史。下卷开宝七年十一月甲午,“辽涿州刺史耶律琮致书于权知雄州孙全兴”一条从续资治通鉴长编,二条疑本一事,辽宋纪述偶有不同耳。)
开宝七年……十一月,……辽涿州刺史耶律琮致书于权知雄州孙全兴,其略云:“两朝初无纤隙,若交驰一介之使,显布二君之心,用息疲民,长为邻国,不亦休哉!”辛丑,全兴以琮书来上,帝命全兴答书,许修好。【考异】辽史:应历七年春正月甲戌朔,宋遣使来贺。此时和议未成,宋不当遣贺,或是遣人议和耳,今不取。(校者按:此条所述疑与上卷开宝七年三月“遣使如辽”一条本为一事。)
2.卷一五○,宋孝宗淳熙十二年十一月甲申,载黄启宗加衔为“秘阁”,显有遗漏,揆以宋制,似应增一“直”字,就这样加以指明:
以知漳州黄启宗清廉律己,抚字有劳,除秘阁,(校者按:“秘阁”上似应有“直”字。)再任。
(七)讳字改正
凡毕氏因避清代帝讳更改之字,如“大衍曆”之改作“大衍歷”,“玄妙观”之改作“元妙观”,“刘烨”之改作“刘煜”,“叶颙”之改作“叶容”,又因避孔子讳改“丘崈”为“邱崈”,现在都予改回原字,不加注明。但“弘”字在宋代即已讳避,如“弘辞”之作“宏辞”,因此凡是宋代人地事物名词之避用“弘”字者皆仍其旧;若属于辽、金、元三朝者,则都予改回原字,如“张宏范”之改作“张弘范”即是一例。
(八)关于采用乾隆改订三史译名问题
毕氏采用了乾隆改译的辽、金、元三史人地等名,他本想在某一改译名称初见于某一卷时,即于其下用小字注上“旧作××,今改”,如“额埒布格旧作阿里不哥,今改。”但他作的不够仔细,有时忘记注上。现在我们凡遇到毕氏遗而未注“旧作”者,都分别予以补入,括以圆弧。如卷一七四,宋理宗宝祐元年正月,蒙古皇弟呼必赉召见郝经一条,“呼必赉”下即未注旧日译名,现在我们给他补入“(旧作忽必烈。)”凡增补的都不加“今改”二字,以示与原注的有所区别。又毕氏常有将译名弄错的地方,倘这种错误不是二三字所能指明者,则略加辨正,如:
1.卷一七五,宋理宗宝祐六年四月丁未,蒙古侵宋,万户孛里义与诸王穆格分道出兵,毕氏将孛里义改译作额埒布格,甚为谬误,我们加上这样的辨正:
……诸王穆格旧作莫〔木〕哥,今改。由洋州趣米仓道,万户额埒布格旧作孛里义,今改。(校者按:额埒布格乃阿里不哥之改译,与孛里义之音相去甚远,据元史宪宗纪,此次与诸王穆格分道出兵者实孛里义,非额埒布格,毕氏误。)由潼关趣沔州。
2.卷二○二,元泰定帝泰定元年五月,记回回事,有“回回,博果密之子,库库之兄也”一句。库库是巎巎的改译,读音大谬。现在于“库库”下加上这样的辨正:
库库(校者按:旧作巎巎。按巎,奴刀切,同峱,与巙之渠龟切音逵者本非一字。因元史卷一四三书作巙巙,后世遂多读为逵逵,乾隆时乃改译为库库,实大误也。)
(九)其他的加工
续资治通鉴依照资治通鉴的办法,以尔雅释天中岁阳、岁阴诸名词作纪年符号,但这些名词早已不通用,因此注上干支,如卷一、宋纪一“上章涒滩”下括注“庚申”二字。又在每年之下括注干支和公历,如宋太祖建隆元年下注“庚申、九六○”等字。这样对于读者或不无方便之处。
(十)选录有关续资治通鉴编纂经过的文字
毕沅修续资治通鉴既成,曾请邵晋涵订正。但章学诚则谓邵氏审定之本已“不可访”(见章撰邵与桐别传),付刻者乃毕氏“宾客初定之本”。这段公案,今天似乎已成定论。现在我们选录章学诚代毕沅致钱大昕书和邵与桐别传,以作了解续资治通鉴编纂经过的参考。
这次标点工作是由容肇祖同志担任的,校阅工作则由聂崇岐同志负责。前面所提本书的各种缺点,大大小小的统计约近二千四百条,其中标点时发见的约一百八十条,校阅时发见的约一千九百馀条,古籍出版社校阅同志发见的约二百馀条。这仅是初步校勘的结果,其他未发见的毛病恐怕还不在少数。
本书付排时,承古籍出版社校阅同志提出一些意见,又加以修改;同时聂崇岐同志校看了全书校样,也作了若干的更正。虽然我们努力使它没有错误,可是限于能力,又因为时间仓促,没有来得及广泛地参考书籍,错误一定还很不少,希望读者们多提意见,以便再版时更正。
标点续资治通鉴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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